老陈虽然没有真正到XX城出差,但为了圆这个慌,也可以宣称是在XX城买的。其实,A城也有高端旗袍手工店,老板娘的手艺据说连老外都叹为观止。
无论是谁送的,她对这件旗袍一见钟情,岂可错过肌肤相亲呢。
试穿之前,她拍了旗袍的照片,发给老陈。
只有图片,没有话。
3
36岁的乔麦把自己脱光,在镜子前欣赏自己中年的身体。
一对丰满的大兔子,已经有些微微下垂。但哪有大胸不垂呢,致礼最爱摸着这对大兔子入睡。当年致礼曾经警告她,要是离婚,他只把兔子拿走。
如今,致礼摸着别人的兔子也许陶醉不已。
老陈这个万花丛中过的男人,也对这对兔子充满朝圣般的迷情和**。他埋在她的兔子中间,说真可以为她而死。
但他活的好好的,偶尔避开车马,在露台种菜。
未来的人生路上,她的兔子跳跃奔跑,也许会遇见别的雄性动物,她还会倾听他们的赞叹,但是兔子会越来越自由。
她还是这样**肥臀呀,旗袍是最适合她的衣服。
当真丝吻上肌肤,她需要使劲吸着肚子,才能勉强系上扣子。
这件比原来那件至小了一个尺码,又是浅色,对小肚子的要求是,吞下一颗药丸都像怀孕。
但是真好看啊,镜子里的女人像春天的一棵植物,妩媚和明媚纠缠,性感交织着烂漫。
尺码这么小,肯定不是老陈送的。
那是谁送的呢?
4
谜底在晚些时候解开。
这夜。乔麦收到秘书的信息,他希望他们见面的那天,她穿着新衣来。她的气质和身材非常女人味,还带着一点原始的野性气息,非常适合旗袍。
她以为秘书送个披萨已经是最大的浪漫,但想不到送来一件旗袍。
但是旗袍小了一号,她需要一天减一斤的速度,才能穿的游刃有余,否则,真像她跟老陈开玩笑说的,一个屁都能崩开。
她说:非常喜欢,非常合身。谢谢胡大人。
胡大人,是胡适。乔麦曾恭维过秘书长得像胡适。这个胡大人称号令秘书甚欢喜。
乔麦决定从明天掐着脖子吃饭。
约会那天,她要穿上这件格子旗袍。在秋风吹百花杀的季节,像一棵碧绿的葱,生机勃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