卧室里的温度总是比外面高,即便血族不存在被冷到一说,辛冉也从未觉得冷过,但她还是选择在室内安装空调。
以此,作为曾经背叛人类身份的慰藉。
血族嗜血,血液是生存的必需品,却不一定是人血。
几千年前就有血族食用动物血的历史,现在,还有人造血。
只不过,素肉和真肉还是有区别的,也有不少血族是会“开荤”的,辛冉不会阻止他们,但她自己其实从未吸过人血。
十七岁时,将她转化的族长带她狩猎,他们杀入一个村庄,人类的脖子就那么白花花横在眼前,辛冉能感受到对方身体里发光的血流和挣扎跳动的心脏。
一呼一吸间,是穿透皮肤的血香,这好似是某种生理反应,嘴里已满是口水。
生物本能驱使她张开嘴咬下去,可她看着面前和自己外形一样的人,怕得连连后退。
“你不是一定要杀死她,血奴听过吗?养血、取血。”
即便族长这么说,她还是下不了口,那是活生生的人,并且就在去年,她也是人。
本以为是不适应,辛冉没多在意这一点,可她已经四百多岁,依旧对人血下不了口。
家里的人都告诉她,她不能以血族的身份与人类接触太过亲密。
可她呢,就现在来看,同情人类的大忌她都犯了,又怕什么?
她要真是恪守成规的人,血山庄就不会成人类血族共同体了。
从人道上看,她不可能放一个母亲还生病的小姑娘独自面对混乱的生活,从血族角度来看,让她入职是不留后患。
侯小棠脑袋聪明,办事靠谱也听话,且不会对恩人有恶意,不会背叛。
所以这次来,一定是为了她妈妈。
辛冉没说苛责她的话,而是转身背对她,好让她别那么紧张,“之前帮我说服言默的钱我还没给你,明天八点之前我会派人转到你监护人的银行卡上。”
她自尊心强,直接给她,她一定不会接受,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帮助她。
这些东西虽不明说,侯小棠心中却明白通透。
大小姐这么做是照顾了自己各种小心思的,她一手垂在腿边,一手抱着手肘处,不好意思道:“谢谢大小姐。”
“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啊,她说话一直这样,明明那么温和,非得在外头裹一层霜。”言默和侯小棠走在回员工宿舍的路上,她脚踢路边碎石,思绪淡淡的。
好在她今天见了辛冉一面,虽没说几句话,下一次的见面却是已经预定好了。
肩上是她的长款风衣,隔绝寒气,还淡淡发香。
光是跟她见面就值得开心和期待,心里像有几颗跳蚤乱蹦。
晚上,她根本睡不着,第二天起来时,两只眼睛挂着黑眼圈,外表虽疲惫,她的精神却还不错。
起了老早,在蓝白条纹衬衣外套了件黑色圆领针织衣,下身一条和靴子同色的黑色牛仔裤,显得她两条腿又直又长。
她就站在出洞电梯口等她,不时看一眼手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