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禾翻身下床,找出鞋子往脚上套。突然她的屋门哐当一声,从外向内被推开。
一相貌粗糙凶狠的彪形大汉冷冷地破门而入,腰间大刀被擦得锃亮,因着日头反射出刺眼的光。
温禾伸手挡在眼前,默不作声地重新往床内靠近。
我靠,不是吧!
运气这么差,第一天就被绑匪绑架了?
她心里盘算着打赢这大汉的胜率有几成,却听那绑匪夹着嗓子柔声柔气地喊她。
“乖囡,跟爹爹一起吃早饭吧!这几日你都没吃什么东西,可把爹心疼坏了。”说罢,男人走上前轻轻拉动温禾的胳膊。
看女儿不动,覃争义以为女儿还在因为前几日被人说胖而生气,打抱不平道:“我们囡囡哪里胖了!爹瞧着可正正好,不胖不瘦的,可讨人喜欢!是那些相媒的眼睛坏了,不知好坏的蠢东西!爹肯定给你找个天底下最好的男人,才能与我们囡囡相配!”
温禾总算听明白了。
眼前这绑匪是她亲爹,还是个极宠溺女儿的爹。这下,她看见男人那张凶巴巴的脸都感觉面目亲和了许多。
她放下心,不再抗拒便宜爹的拉扯。
覃争义看乖囡被说动了,眉头一展,喜不自胜地拉着温禾就要往外走。
嘴上还嘟嘟囔囔,“爹今天让厨子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猪蹄,咱们这几天没吃的,全都吃回来!”
温禾看了看自己,扯动男人的衣袖,无奈道:“爹,我没换衣服呢……”
覃争义连连说好,让温禾回屋换衣服,自己在屋外等候。
早膳就吃大猪蹄子,属实有些油腻。但在覃争义的热情鼓动下,温禾还是啃了两个猪蹄。直到肚子涨的反胃,她还打了个饱嗝儿,覃争义才意犹未尽地停下往温禾碗里夹菜。
温禾仔细打量起这个便宜爹。男人外貌粗犷,甚至可以说有些狰狞,有道疤痕深深的从额头贯穿眼角,更加显得骇人。
不过她能感受的出来,覃争义真的很爱女儿。
温禾从小是个孤儿,在亲戚家之间辗转过活了数年,受过冷眼,受过薄待。总算在七岁除夕那夜,偷溜出门顺着人群看花灯,撞上了四处游历的叶不归。
叶不归,她的师父。
虽然她这师父生性潇洒不羁,把她捡回去丢给大师兄就急匆匆又外出游历了。但温禾还是很高兴,那晚她恰好心血来潮,丢下姨母要她洗的碗,逃出去看花灯,然后被叶不归带回花草谷。
从此便有了归处。
覃争义爱女儿的人设在她心里加分不少,温禾见便宜爹吃得迅速,怕他噎到,好心提醒。
“慢些吃,不着急。”
这话本就寻常,覃争义却听到了什么戳心窝的话似的,一大男人眼睛红红的,轻轻诶了一声。
……
温禾拨了几下菜,不禁怀疑这原身是有多不好相与,她要不要继续维持骄纵的人设。当她眼神落在便宜爹感动得要哭出来的脸上……
还是算了。
温禾天可怜见的夹了一筷子往覃争义碗里添。
覃争义哭的更大声了,埋头扒饭,发出水牛哞哞声。
“大当家。”与覃争义形似的“绑匪”突然出现在门口,看到温禾也在,恭敬地叫了一声少当家。
哦豁,我爹竟是土匪头子!
“铁蛋,怎么了?”
“当家的,兄弟们发现有一只商队正上山来呢!咱们要不要干一票?”
覃争义想到寨里有个把月没开张了,兴致勃勃地起身,从腰间取下大刀,换了一柄更大更威猛的,跟着兄弟走到门口,回头招呼温禾,
“走,跟爹去长长见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