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。
曾汶笙准点醒来。
简单洗漱后,便到后园练太极拳。
连著好几天,都有看到住斜对面的郑培云,早起练军体拳,两人天天都会互相问候几句。
然而今天……
曾汶笙都晨练完了,也没见到郑培云出现,自然有点不太习惯。
“难道老郑下部队视察去了?”
“顽强抵抗的伊兰克,依然被米国轻鬆打败。”
“而咱们的军事实力,跟米国至少有二十年的差距。”
“要是不抓紧现代化强军建设,万一哪天打起来,就只能靠核武器自保!”
拿起毛巾擦了擦汗,曾汶笙也没多想。
回屋来到餐厅,保姆已经准备好了早餐。
曾汶笙原本就比较注重养生,从不吃油腻辛辣的食物。
大病一场后,他在日常饮食方面,就更加严格自律了。
除了女儿婚宴上抽菸喝酒,其他时候饮食作息都遵照保健医生吩咐。
今天的早餐,自然也是简单却又营养丰盛。
除了鸡蛋牛奶和全麦麵包外,还有煎培根、炒青菜,以及一些坚果。
正慢条斯理的吃著早餐,秘书戴平威来了。
最近几天,戴平威请假回了老家,没有早接晚送、隨时陪同在身边,曾汶笙还真有点不太习惯。
“主任早上好!”
戴平威微笑走来,欠身致意。
曾汶笙难得的抬头,打量了一下戴平威。
“嚯,你这才回老家待几天呀,怎么就黑了不少呢?脖子还红红的!”
戴平威笑道:“这不正好赶上老家收小麦吗?就帮忙下地忙活了两天。”
“平时没怎么晒太阳,突然从早到晚的暴晒两天,应该有点儿晒伤了。”
曾汶笙蹙眉道:“你家种了多少亩地,用得著收两天?没用收割机吗?”
“我家就种了不到六亩小麦,不过因为都是丘陵山地,没法用收割机,只能纯靠人工收割、綑扎和运输,所以比较耗时耗力。”
戴平威知道,哪怕自己跟了曾汶笙快五年,他也记不住自己老家在哪儿。
而且原本就不是农民出身的曾汶笙,又脱离人民群眾太久,哪儿知道国內农业机械化水平还很低?
开口就问为什么没用收割机,这不就是现代版的“何不食肉糜”吗?
“你一个副厅干部,回到农村老家,居然还要亲自下地收小麦,也真是够孝顺的!”
曾汶笙笑呵呵的收回视线,继续吃早餐。
戴平威微微一笑。
“我是农民的儿子,回到农村当然就得干农活。”
“那些在城里当高管当老板的,回到农村也照样得干活。”
曾汶笙好奇问道:“以你现在的收入,完全可以把你父母接到燕京来享福,怎么还让他俩在老家种地呢?”
戴平威嘆息道:“劝过无数次了,他俩根本不听,觉得在老家种地养猪养鸡,每天忙忙碌碌,日子过得却挺充实。”
“要是来了燕京,他们每天除了买菜做饭遛弯散步,也就没別的事可做,閒下来反而一身不自在,还不如在老家当农民!”
曾汶笙呵呵一笑。
“这就是典型的故土难离呀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