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三年后,程初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。他在一个研究所工作,所里每年都会给发房子,今年轮到程初。
他可以用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把房子买下来,程初算了算,这个房子地段合适,两室一厅,他和沈青山也够了,平常有家长来也能在家里住,所以买下来也不错。
和沈青山商量之后,程初尽可能多地付掉了首付,又带着沈青山搬家。
两个人找了家政阿姨,也自己收拾了两三天,才终于顺利入住。
周末他们办了个暖房宴,正好闻泽宇也来北京玩,沈青山买了新车,就跟棍子一起开车去接他。
闻泽宇这两年变化不大,站在街边沈青山一眼就认出来,按了两声喇叭让他上车。
北京已经下雪了,闻泽宇裹着件羽绒服,还戴了绒线帽,哆哆嗦嗦坐进后座,说:“这儿是真冷。”
“没事,屋里都有暖气,回去就好了,”棍子拍拍他肩膀,“你胖了啊?”
沈青山发动汽车,从车内的后视镜看了闻泽宇一眼。
“可不胖了吗?”闻泽宇笑了,“我谈恋爱了。”
“哎哟哟,”棍子指他,“瞧你得意的,我跟沈青山早听你妈说了。”
“啊?”这闻泽宇倒是没想到。
“你妈知道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了,她老人家有开心的事没人分享,就跟我们说了。”沈青山说。
闻泽宇哼笑两声,问:“你弟呢?”
“他去研究所拿个什么东西,没来,现在应该在家呢,饭刚做好。”沈青山说。
这几年程初学会做饭了,还是沈青山一点点教的。主要是沈青山平常忙,一般也就在店里吃,这边客人都爱晚上来做纹身,节约时间,所以有时候晚上沈青山也回不去。
程初不喜欢吃食堂,来北京几年了菜也不合胃口,只能自己学着做。
开始几次可灾难了,差点没把厨房都给点了,沈青山第一次明白家长给小孩儿辅导作业是什么心情,差点给程初报个新东方。后来程初看沈青山这样,才认真起来,买菜谱做笔记,总算慢慢熟练。
“你俩挺好,房子都买上了,这儿可不便宜,”闻泽宇看着窗外高楼,感叹,“程初刚来昭市的时候,我还以为他是个祸害,转眼你俩在一起这么久了,我都还没反应过来。”
沈青山笑,“房子是程初单位的,他买能便宜点儿。时间么,本来就是越过越快的。”
这话沈青山没说错,来北京之后他就感觉时间越来越快了。其实他和程初的生活里没什么波澜,吵架也少,每天就是吃什么玩什么什么时候睡觉,两个人都不是什么情绪波动很大的,工作也稳定。
以前程初还爱吃醋,现在虽然也吃,但不会闹什么脾气了,沈青山给他的安全感太够了。
不过为了这事儿,程初其实特别认真地问过沈青山一次,为什么他能做到总没什么情绪波动,还问是不是他俩在一起太久,沈青山没什么新鲜感了。
当时沈青山心里警铃大作,程初他太了解了,什么不高兴都表现在脸上的这才是他,突然包容大方,这就不是他了。
沈青山还在想自己要做点什么,程初已经自己想清楚了,他说我知道你性格就这样的,总不想给身边人添一点麻烦,这也不代表你喜欢我就比我喜欢你少。
但程初这些话也让沈青山仔细思考了一段时间。他喜欢被人需要,他觉得这种感觉就是被人在意和喜欢,可有时候程初也需要这种“被需要”。
所以后来沈青山开始努力“麻烦”程初,比如要开分店,麻烦他帮忙找地方,比如麻烦他学会做饭,麻烦他有空就绕路接自己回家……磨合的时候感情也能慢慢变好。
但就算是这样,想想这种生活应该是挺普通,甚至有些无聊的,但沈青山又不觉得。程初在他身边,他俩每天什么都不做,也不会觉得无趣。
这就是沈青山喜欢的状态。